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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指数编制的科学性确保更真实客观 反映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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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4 16:04

提高指数编制的科学性确保更真实客观

反映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本刊记者张振实习记者陈思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同志。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办法》?

近年来,一些市场机构竞相在国内采集价格信息和编制发布价格指数,对促进价格合理形成、提高价格信号透明度、提升我国价格指数影响力,进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系利益相关方、指数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命名随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价格指数编制发布科学性差、随意性大,扰乱了市场预期,加剧了市场波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价格市场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放开价格不等于放任不管,规范价格指数行为既是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们在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二、《办法》适用于哪些范围?对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有无限制?

《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价格指数相关的各种行为,但不适用于政府部门编制的价格指数和基于在中央对手方交易的金融产品价格编制的价格指数。

《办法》对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未设定准入门槛,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编制发布价格指数,无需通过申请、审核、备案等获取资格。仅从编制发布价格指数所需基本能力的角度出发,对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如具备独立性,具有合法稳定的价格信息来源,具有必备的专业人员、设施、技能、组织架构等。这是保证价格指数市场正常、规范运行的基本需求。

三、《办法》对价格指数编制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作了规定,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完整准确、真实可靠是价格指数的生命力,科学的编制方案是确保价格指数质量的重要基础。为提高指数编制的科学性,确保价格指数更真实客观反映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办法》规定,价格指数编制方案应当明确价格指数的编制背景和目的、所反映的市场基本情况、采集和计算方法、发布方式和频率、相对价格指数的基期基点等内容。

其中,有两点需要特别说明:一是价格指数的命名规范。为确保价格指数的命名符合其所反映市场的状况,《办法》在广泛听取业内机构和专家意见基础上,对价格指数的命名作了明确规定。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的价格指数,应当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交易规模在全国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全国市场价格情况;冠以区域性名称的,应

当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交易规模在该区域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该区域市场价格情况。

二是保障价格指数可靠性和完整性的措施。原始价格数据真实性和样本代表性是确保价格指数质量的基本前提。《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择标准、满足价格指数编制需要的价格信息的选择标准、少数价格信息采集点在价格信息来源中占较大比例情况时的处理措施等。

此外,《办法》允许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跃度低或无实际成交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主观判断,但对其作出了严格的规范性要求,包括在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要明确界定使用主观判断的条件和优先级,充分披露编制方案和实际编制过程中主观判断的使用情况等。

四、《办法》对价格指数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规定?

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障价格指数独立、公开、透明,从而确立市场影响力的基础,也是国际上规范价格指数的核心要求。《办法》对需要披露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重点是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的基本情况、指数编制方案、指数最新值的简要计算基础和过程、自我评估结果,目的是让市场充分了解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的独立性、编制方案的科学性、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运行的稳定性,以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价格指数操纵,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发展。

五、价格主管部门将如何对价格指数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办法》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价格指数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具体来说,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调控监管要求、相关利益方投诉等,选择某一个或一些价格指数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以确定价格指数行为是否符合《办法》规定,并为可能采取的惩戒措施提供依据。

《办法》出台距离2021年8月1日施行还有一个多月时间,有关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可对照《办法》进行自查整改,规范指数采集和发布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价格指数市场动态,积极调研了解相关价格指数情况;《办法》正式施行后,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价格指数编制和发布

合理引导市场价格形成

许光建

最近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于规范价格指数市场

的健康运行,合理引导市场价格形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价格对于资源配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价格机制要能够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具备若干基础条件。除了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完善的价格指数体系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的动态及其对相关市场主体的生产、生活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发布以及合理利用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编制和发布的各种各类价格指数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及时,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特别是市场价格调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市场研究机构、一些行业协会以及一些公司也开始采集市场价格信息,编制和发布价格指数。有的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确实有利于提供更加丰富的价格信息,满足市场主体对于价格

信息的不同需要,对于促进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一些价格指数,由于产品价格信息不够准确和及时,或者编制方法不够科学,对于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逆向调节作用。更应注意的是,还有一些价格指数,由于经济利益驱动,随意性较大,产生了误导市场主体行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加剧了市场价格波动。因此,为了促进市场价格体系的健康运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迫切需要对这一类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发布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管。《办法》的出台势在必行,正当其时。

《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价格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价格指数法律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价格改革和市场体系改革,各种各类价格指数不断产生,说明了不同的市场主体对不同的价格指数信息的需求是巨大的,也反映了有关市场开发和研究机构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市场机构借鉴国际市场成熟做法的成果。对于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发布,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包容和支持的态度,同时探索如何通过法治建设的途径加以规范。此次出台的《办法》就体现了通过规范促进发展的导向,符合“放管服”的改革方向。《办

法》对价格指数行为主体并未设定准入门槛,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编制发布价格指数,无需通过申请、审核、备案等获取资格。主要从编制发布价格指数所需基本能力的角度出发,对价格指数行为主体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这是保证价格指数市场正常、规范运行的基本需求。

《办法》内容全面,要求具体明确,很好的体现了通过规范促进价格指数服务市场主体的水平不断提高。《办法》规定了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包括对价格指数的命名提出了具体要求,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的价格指数,应当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交易规模在全国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全国市场价格情况;冠以区域性名称的,应当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交易规模在该区域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该区域市场价格情况。这样的规定合情合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用户的合理使用。

《办法》对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也作了具体可行的规范。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价格指数开展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以确定价格指数编制和发布行为是否符合《办法》规定,并为可能采取的惩戒措施提供依据。

对于价格指数编制和发布进行规范,是价格法治建设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举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办法》进行修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科学把握成渝地区特点构建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潘昭宇

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带动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新时代优化全国区域经济布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举措。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充分结合成渝地区特点,提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综合交通对城镇化格局引导作用,有力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科学把握成渝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综合交通的要求

一是地理区位重要、具有打造综合交通枢纽的独特优势。成渝地区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处,是西部陆海新通道起点,具有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东亚与东南亚、南亚的独特优势。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依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结合未来交通运输发展和空间分布特点,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并列为支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4“极”。同时,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全国建设多向连通的“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其中7条综合运输大通道在成渝地区交汇。

二是人口和经济分布不均衡、要求强化“双核”综合交通辐射功能。成渝地区面积18.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600万人,但区域内部人口和经济的空间分布差异显著,重庆主城区和成都“双核”及其辐射形成的两个都市圈具有显著优势,是双城经济圈的“龙头”。2019年两个都市圈常住人口4759万人、经济总量4.05万亿元,分别占成渝地区的49.6%和64.3%。处在两个都市圈之间的成渝中部地区、沿长江处于重庆都市圈上下游的经济圈南北“两翼”地区、成都都市圈南北两侧的乐山、雅安和绵阳,以及渝东南的黔江等,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水平都显著低于“双核双圈”,大部分都是人口外流区域,亟待加强综合交通辐射带动。

三是城镇化格局不达预期,要求强化综合交通的轴带支撑2019年成渝地区城镇化率为60.1%,与全国平均城镇化水平相当。其中,重庆市辖区城镇化率71.8%、成都城镇化率74.4%,均远高于成渝其他地区。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构建“一轴两带、双核三区”的空间格局。从发展实际来看,“一轴两带”中成德绵乐城市带在成绵乐城际铁路、宝成—成昆铁路和成绵、成乐、成雅高速公路等综合交通体系支撑下,发展初见雏形,但成渝发展主轴、沿江城市带培育发展相对滞后,需要强化综合交通体系的引导支撑。

四是县域数量多,要求完善综合交通服务覆盖。成渝地区县级单元众多。除重庆主城区、成都“双核”外,还有122个县级单元,其中市辖区51个、县及县级市71个。71个县和县级市常住人口和经济总量分别占成渝地区的43.3%、28.4%,这些与中心城市距离较近的县级单元,同样是未来双城经济圈战略定位,特别是“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重要载体。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不少县城人口规模已达数十万人,具备了承载一定规模人口经济的基础条件。目前成渝地区县级城市铁路覆盖率仅为74.6%,部分人口大县等交通服务覆盖不足,综合交通体系还有待完善。

二、构建与成渝地区特点相适应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202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强调要突出重庆、成都两个中心城市的协同带动,注重体现区域优势和特色,使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规划》充分结合成渝地区特点,积极发挥综合交通对城镇化格局引导作用,充分体现综合交通的统筹衔接功能,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充分结合成渝地区特点

一是突出成渝地区“双核”特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具有重庆主城区、成都两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双核”。因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体系总体要围绕“双核”来构建,充分发挥两大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规划》在基本原则首先明确要“双核引领、衔接高效”,要以强化重庆、成都“双核”联系及对外辐射为重点,统筹大中小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成渝“双核”辐射综合交通网络,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网络为基础,推进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基本形成成渝“双核”之间、“双核”与两翼等区域中心城市之间1小时交通圈、通勤圈,分类打造绿色高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城乡融合交通网络。

二是强化成渝地区对外联系。成渝地区地处内陆,加快构建对外联系通道,对于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在主要任务中首先提出构建高品质对外运输网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陆海互济、四向拓展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实现国内通达、国际开放,支撑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畅通陆海互济、四向拓展运输大通道,完善东、西、南、北四向综合运输通道格局,以高速铁路、普速干线铁路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布局。同时,建设高水平国际枢纽集群,推进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共建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二)充分发挥综合交通对城镇化格局引导作用

一是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为完善成渝地区城镇体系,综合交通枢纽应提升“双核”枢纽能级,提高“两翼”地区的战略地位,强化节点城市的交通枢纽功能。《规划》提出,优化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形成分工明确、功能清晰、有机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重点打造成都—重庆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发挥通达全球、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交通中枢作用。推进泸州—宜宾、万州—达州—开州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南充、遂宁、广安、绵阳、内江、自贡、乐山、黔江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衔接带动作用,优化不同层次枢纽城市分工协作。

二是打造高效互联城际交通网。为支撑成渝地区城镇化格局,综合交通体系应重点强化成渝主轴的轴向联系、促进沿江城市协调发展、促进成南达万发展轴成型、完善成德绵乐等城市带、辐射带动川渝两省市全域发展。《规划》提出,以重庆、成都为核心,优先利用干线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城际列车,适当新建城际铁路,构建以成渝主轴为骨架、双核放射为主体、其他节点城市连接为补充的城际铁路网。优化城际快速路网,实施成渝扩容、遂渝扩容、大竹至垫江等一批高速公路工程,强化城际间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同时,要有效发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带动作用,畅通与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等周边欠发达地区的运输通道,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三是构建都市圈通勤交通网。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手段,综合交通体系是实现都市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划》提出,加强重庆都市圈、成都都市圈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公交线路对接,打造1小时通勤圈。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优先利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新建部分都市圈市域(郊)铁路,有机衔接中心城区城市轨道交通。推进重庆中心城区与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推动广安全面融入重庆都市圈,加快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疏通主要节点城市进出通道,加强城郊道路改造升级,加快道路安全设施建设。

(三)充分体现综合交通的统筹衔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关键在“综合”。《规划》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总要求,在方式统筹、层级统筹、点线统筹、建管统筹方面体现综合交通的统筹衔接作用。方式统筹上,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比较优势,以打造“轨道上的双城经济圈”为重点,着力优化客货运输结构。层级统筹上,强化成渝地区对外交通、城际交通、都市圈交通、城市交通及城乡交通的融合衔接,打造设施内外联通、服务一体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点线统筹上,着眼于综合运输通道、综合交通网络与综合交通枢纽的功能匹配、能力衔接。建管统筹上,加快新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系统集成和应用,全面赋能基础设施升级、运输组织优化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加快构建成渝地区高质量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谢英仪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发改基础〔2021〕829号,以下简称《规划》),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规划》立足区域交通基础,把握总体要求,从构建高品质对外运输网络、完善成渝“双核”辐射综合交通网络、打造高品质出行服务系统、构建高效率物流体系、提升绿色智能安全发展水平、创建一体化协同治理样板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划部署。

一、成渝地区交通基础和发展要求

成渝地区是“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的战略纽带,是治边稳藏、经略周边的战略大后方;是连接中原和西藏、云南的枢纽,沟通东亚与东南亚、南亚的重要通道,我国南向、西向开放的门户,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起点;是全国四大综合交通复合型国际枢纽集群之一。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完善,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交通基础设施瓶颈依然明显,对外运输通道不畅、互联互通仍有短板、枢纽辐射带动力不强、运输服务质量不优、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短板并存,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规划》意义和主要特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有关规划要求,《规划》提出构建成渝高品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具体部署,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利于更好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有关发展要求;有利于加快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发挥成渝地区区位和资源优势。《规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规划文件精神“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的变化,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阶段特征也发生深刻变化。《规划》贯彻落实有关规划《纲要》要求,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提出构建高质量一体化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二是注重支撑服务新发展格局。《规划》充分发挥成渝地区独特枢纽区位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优化完善综合运输通道格局和网络布局,推进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完善高品质对外运输网络,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和国际物流服务能力,实现国内通达、国际开放,支撑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

三是把握重庆、成都“双核引领”显著特征。紧扣“两中心两地”发展定位,《规划》提出通过城际、都市圈交通网络来集聚强化“双核”功能,完善“双核”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综合交通网络,促进形成双城引领、双圈互动、两翼协同的空间发展格局,更好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支撑引领作用。

四是高度关注一体化发展。《规划》针对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创新协同治理模式,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指引,探索共建共享共管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五是科学安排发展节奏和时序。为适应支撑成渝地区经济发展阶段,《规划》明确交通发展重点逐步从多线串联到网络并联、从两点辐射到多点畅联,最终形成两极多点多式的综合交通网络格局。

六是布署重大项目工程。《规划》设置了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布局、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机场群重点工程、城际交通网、都市圈通勤交通网、综合客运枢纽、毗邻地区交通融合发展试点等7个重点项目工程专栏,对推进构建成渝地区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实施《规划》提供重要支撑和抓手。

三、《规划》布局建设重点

《规划》分别从对外通道、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绿色智能、协同治理等方面统筹布局,明确建设重点和工作要点。

一是构建高品质对外运输网络。依托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畅通陆海互济、四向拓展运输大通道,向东强化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连通,通江达海;向西融入亚欧通道,打通出疆入藏战略通道;向南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东南亚、南亚;向北衔接京津冀地区、中蒙俄国际经济走廊,对接东北亚地区。优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高水平国际枢纽集群,畅通对外运输服务。

二是完善成渝“双核”辐射综合交通网络。立足“双核”特点,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网络为基础,打造高效互联城际交通网,构建都市圈通勤交通网,分类推进大中小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城乡融合交通网络,打造成渝快速通达经济圈。

三是打造高品质出行服务系统。优化综合客运枢纽衔接,完善多样化城际客运服务,提高都市圈出行服务品质,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培育壮大枢纽经济新业态,打造美丽宜游交通系统,为充分挖潜区域资源和打造宜居宜游城市提供支撑保障。

四是构建高效绿色智能安全体系。做优做强中欧班列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运输服务品牌,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推进物流枢纽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水平,推动物流与制造业融合,打造高效运输服务体系。推动交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构建基于北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的智能交通系统,打造全国智能交通发展高地,全面提升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水平。

五是创建一体化协同治理样板。建立规划共绘、设施共建、服务共享、运营共管机制,探索一批毗邻地区率先建立跨区域交通一体化机制,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交通融合发展先行先试。

六是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省部际合作,协调推动重大政策、项目落实落地,各地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标准协同,多措并举加强项目资源要素保障,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加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